通俗点说,三日而殓,其实是为生者与逝者留出一点时间,以备逝者复生,生者适应亲人已逝这一事实,也好为丧礼做各种准备。
因此,属纩、三日而殓,很可能与原始风俗中的速葬有关,是为了避免发生死而复生的事件而制定,至于具体史实还有待进一步考证。
属纩之后,确定人已离世,则“擗踊哭泣无数”。
在我国,由于古人深受人皆有魂魄及灵魂不死观念的影响,相信在人死后“魂离于魄,必有所游”,因此举行招魂仪式,让灵魂归附,使死者复生,即通常所言“复”。
(注:印第安人氏族的联盟成员休伦人,也认为人有灵魂,且灵魂有头和身体,是一个完全的小自我。爱斯基摩人则相信灵魂和其依附的身体具有同样的形态,只是比其更聪明灵敏。)
招魂仪式,据《明集礼》中的“庶人丧仪”载:
“乃复,侍者一人,以死者之上服甞绖衣者。左执领,右执腰,升屋中溜。北面招之,三呼曰;‘某人复’。毕,卷衣,降,覆尸上。”
这里的“上服”是指男子“襕衫、皂衫、深衣;妇人大袖背子”。
北方很多地区的招魂仪式基本遵循《家礼》、《明集礼》所载,侍者拿着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,左手执衣领,右手扶衣腰,站在屋脊中央,面向北面大呼:“某某,回来吧!”
连呼三次,其中对死者的称呼是男子称名,妇女称字。之后把衣服卷起来,希望将死者的魂灵依附于其衣服上,然后从屋上下来,将衣服盖在死者身上,期盼死者复生。
经过上述仪式之后,排除昏厥假死的可能性,方可正式举办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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